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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0名失地农民社会“养老”

2008-7-14 9:11:21 潍坊水之源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

  潍坊报业网讯 昨天上午,城区大河北村的周女士一早来到潍坊市劳动保险处,领取了6月份的养老金180元。记者昨天从潍坊市劳动部门了解到,潍坊市像周女士这样的被征地农民已有4500人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,月领取标准90到200元。

 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实现老有所养,我市多方筹措资金,为他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有11个县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,3.41万名失地农民参保,其中1.43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4500名失地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。

  据了解,为了真正让失地农民实现“老有所养”,我市采取多种渠道多方筹集资金,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。一是在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较强的县市区,本着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及“政府能承受、群众能接受”的原则,由政府、村集体、个人三方,分别从出让土地收入、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出资,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并建立了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。二是村集体和个人两方筹措资金,对村集体经济势力较强和村办企业发达的村,按照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,在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个人意愿的基础上,由村集体或村办企业、个人两方筹措资金,分别将他们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。三是村集体单方筹措资金,由村集体从出让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中,一次性为被征地农民缴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。 (记者 王伟宾)
    来源:潍坊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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